| 系统分类 | 公务员 |
| 地区 | 静安区 |
| 招录机关 |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|
| 用人单位 |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 |
| 职位名称 | 综合管理类/二级主任科员及以下 |
| 职位代码 | 26020212 |
| 职位简介 | 根据职位职责要求,从事各类文字材料起草、档案管理、组织协调等工作,处理日常行政事务等相关工作。 |
| 招录人数 | 2 |
| 招考对象 | 不限 |
| 基层工作经历 | 不限 |
| 本科专业要求 | 法学类,中国语言文学类,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类,政治学类,公共管理类 |
| 研究生专业要求 | 法学,中国语言文学类,公共管理学类,信息资源管理类 |
| 专业类别 | 综合 |
| 学历要求 | 本科及以上 |
| 学位要求 | 学士及以上 |
| 政治面貌 | 不限 |
| 其他条件 | 具有较强的工作主动性和责任心,吃苦耐劳;有较好的文字综合、沟通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。 |
| 备注 | 司法行政人员实行分类招录、分类管理,录用后不能转任为法官助理。本科专业、研究生专业都需符合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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