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静安区上海市静安区生态环境局执法大队行政执法类/四级主办及以下

  职位详细
系统分类参公(B类)
地区静安区
招录机关上海市静安区
用人单位上海市静安区生态环境局执法大队
职位名称行政执法类/四级主办及以下
职位代码21010596
职位简介负责污染情况现场监督检查、污染事故纠纷的调查处理及环境违法案件的行政处罚、环境应急事件的处理等工作
招录人数3
招考对象不限
本科专业要求环境科学与工程类(0825),理学(07),法学(03)
研究生专业要求环境科学与工程(0830),理学(07),法学(03)
专业类别政法
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
学位要求学士
政治面貌不限
其他条件熟悉和了解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环境执法业务知识,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。
备注行政执法类公务员。最低服务年限五年。本科专业、研究生专业符合其一即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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